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节日腐败”和“四风”问题回潮,营造廉洁和谐、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定
严禁借节日之机大肆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购物卡券;严禁以节庆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和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加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土特产品等;严禁大操大办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组织参与各类赌博活动;严禁以各种借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二、强化纪律教育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督促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牢固树立崇廉拒腐意识,进一步巩固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确保风清气正,清廉过节。
三、严肃执纪问责
总队纪委将结合实际,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对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线索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监督举报电话:13630545022、13945006082。